女方離婚在娘家起訴可以嗎?
2023-09-14 04:32:29 來源:網(wǎng)絡(l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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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如果夫妻沒有離開住所地,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法律依據(jù): 1)《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