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改革方案?
固原市民辦學校改組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教育改革發(fā)展的意見》(固黨發(fā)〔2019〕12號)精神,結合五原中學、弘文中學(以下簡稱兩所民辦學校)的發(fā)展歷史和現實情況,決定對兩所民辦學校實施改革重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自治區(qū)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政策,依法依規(guī)采取“舉辦者退出+國有資產租賃+換證登記”的方式,開展改組工作,更好地落實國家和自治區(qū)關于鼓勵支持民辦教育的政策,切實加強民辦教育管理,規(guī)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實現兩所民辦學?!拔濯毩ⅰ奔矗壕哂小蔼毩⒌姆ㄈ速Y格、獨立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fā)學業(yè)證書”。
二、實施步驟
(一)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
在市教育體育局監(jiān)督指導下,由兩所民辦學校分別聘請、委托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權屬和債權、債務處理意見,出具財務審計報告及資產評估報告,并聘請律師事務所針對財務清算和資產評估結果出具法律意見書,報市財政局審核。
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市財政局
實施單位:五原中學 弘文中學
配合單位:固原一中 固原二中
完成時限:2019年9月上旬
(二)舉辦者退出
在市教育體育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兩所民辦學校舉辦者固原一中、固原二中提出退出申請,經兩所民辦學校董事會同意,進行財務清算后,舉辦者依法退出。經董事會推薦提名并組織召開兩所民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校理事會,新產生的學校理事會依法履行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學校理事會產生后,董事會自行解散。
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實施單位:固原一中 固原二中 五原中學 弘文中學
完成時限:2019年9月中旬
(三)國有資產租賃
市財政局負責依據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將兩所民辦學校形成的國有資產(包括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等),按照國有資產的確權程序,依法確權登記在市教育體育局名下,并負責聘請委托第三方審計和資產評估機構,根據資產的性質、使用年限及其折舊等要素確定市場出租價格,明確租賃期限,按照《寧夏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固原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出租方案,批準將確權的國有資產租賃給兩所民辦學校。
“固原一中初中部新建工程項目”待工程竣工、驗收、審計,從PPP項目退出后,其資產由市財政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移交登記在市教育體育局名下,并依據上述程序批準將固原一中初中部校舍等全部國有資產租賃給五原中學,作為市委、市人民政府對民辦學校的扶持。
實施單位:市財政局
配合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市教育體育局 五原中學 弘文中學
完成時限:2019年9月中旬(不包括一中初中部新建校舍租賃的完成時限)
(四)換證登記
學校理事會依法修改學校辦學章程,提交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報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備案。學校法人申請換發(fā)新的辦學許可證,履行新的登記手續(xù)。兩所民辦學校的名稱保持不變,所實施的初中教育和社會青年文化(含高中文化)培訓教育均登記為非營利性質。
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市民政局
實施單位:五原中學 弘文中學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扶持政策
(一)切實加強黨對民辦教育的領導
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兩所民辦學校黨組織設置,隸屬于市教育工委。依據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教育工委、教育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全區(qū)民辦中小學校、民辦幼兒園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寧教工委〔2018〕2號)精神,由市委組織部與市教育工委從市教育體育局或市直公辦學校黨員干部中分別向兩所民辦學校選派黨組織書記和1名副書記。落實民辦學校管理層和黨組織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制度,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進入學校理事會。市非公和社會組織工委、市教育工委、市民政局黨組要對兩所民辦校理事會人選嚴格審核把關。將黨建內容寫入新的辦學章程,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jiān)督機制。
(二)建立教師發(fā)展交流機制
兩所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注冊)、職務評聘、課題申報、進修培訓、評先評優(yōu)、國際交流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市教育體育局將民辦學校教師納入本級教師培訓計劃統(tǒng)一安排。在確保市級公辦學校師資力量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市級公辦學校教師到兩所民辦學校進行教學經驗交流、指導,兩所民辦學校教師可到市級公辦學校跟班學習。交流期間的工資(包括績效工資)由原單位負責發(fā)放。
(三)實行政府補貼扶持政策
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對于2019年秋季學期辦學成本與收費總額的差額部分,由政府予以補貼,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局具體核算后據實核撥。
(四)支持學??沙掷m(xù)發(fā)展
依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的有關規(guī)定,改組完成后,依法依規(guī)支持民辦學校發(fā)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允許兩所民辦校拓寬辦學層次和范圍,擴大辦學規(guī)模,促進我市教育優(yōu)質多樣發(fā)展。
四、主要問題處理
(一)關于債務清理化解
按照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民辦教育整頓的指導意見,根據兩所民辦學校清產核資的結果,兩所民辦學校對建校時因教職工集資而形成的債務等所有債務,制定清理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改組后,由兩所民辦學校負責清理化解。
(二)關于學校運行管理
改組后的民辦學校實行辦學“五自主”。即:自主籌集辦學投資款和日常辦學經費;自主招生,按照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原則,以招收本地區(qū)學生為主,執(zhí)行國家和自治區(qū)關于民辦學校招生的相關規(guī)定,服從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自主招聘管理教職工,在《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實行獨立的用人機制,并根據辦學章程自主管理學校;自主支配辦學經費,實行經費獨立核算,自主支配;自主教育改革,學校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
(三)關于教職工安置
原公辦教師的安置。依據《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第二十一條“在民辦學校任教的公辦學校教師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返回原單位”的規(guī)定,在兩所民辦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安排到2020年底前全部返回原單位,在此期間,公辦教師其身份待遇、工資編制保持現狀不變。
原學校聘任教職工的安置。改組后的兩所民辦學校承繼現已聘任的教職工,完成換證登記后,與教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繼續(xù)負擔該部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四)關于收費標準調整
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由兩所民辦學校提出調費申請,經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同意后,向市發(fā)改委提出收費調整報告,由市發(fā)改委根據辦學成本、社會承受能力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兩所民辦學校全日制初中生收費標準和高中文化補習生收費的政府指導價并面向社會公示。收費調整工作于2019年8月啟動,2020年1月完成。采取“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新收費標準執(zhí)行對象為2019年秋季學期及以后招收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2020年秋季學期及以后招收的高中文化補習生,執(zhí)行起始時間: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為2020年春季學期;高中文化補習生為2020年秋季學期?,F已在校的八年級、九年級學生和2019年秋季招收的高中文化補習生執(zhí)行原收費標準。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改組工作在市委、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要切實加強改組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組織領導,確保改組工作依法合規(guī)、有序進行,改革中涉及國有資產租賃等重大事項,須請示市委、政府同意后執(zhí)行。
(二)加強部門協(xié)同。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落實市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改組實施方案的安排,各司其職,依法辦事,協(xié)調配合,壓茬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兩所民辦學校的改組工作。
(三)加強辦學行為監(jiān)管。市教育體育局要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嚴格執(zhí)行《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管理規(guī)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的意見》,全面加強兩所民辦學校招生、收費、財產、資產、安全、教師等管理工作,強化年檢工作。
(四)加強風險防范化解。市教育體育局和所涉及的學校,要堅持底線思維,切實加強改革風險研判,及時解決好改革中教育教學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防范和化解風險,確保教學秩序正常,教育質量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