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婚慶禮儀
一、哈爾濱婚慶禮儀
1、相親子女尚未成年,父母即命媒說親。一經(jīng)中意,雙方登門相親、看厝。其間,相親者吃下對方煮的雞蛋、線面,就算婚事說成了。接著,雙方商量聘金、嫁妝、彩禮等條件。
2、斷八字男女雙方經(jīng)媒婆說中撮合后,由媒婆從中傳遞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的生辰貼,請算命先生決斷吉兇。
3、定聘在雙方談妥條件后,由男方選擇吉日,備辦金戒指、首飾、部分聘金等禮物及糖果、香煙等禮品,送到女方家。女方父母收下禮物,并將禮品分贈親友、鄰居,表示女兒已經(jīng)許配人家。
4、擇日男方把擇定的婚期寫在紅紙?zhí)纤偷脚郊?,男女雙方開始擇吉裁衣。
5、送嫁姑娘出嫁時,親友為其贈送一批衣料或生活用品表示祝賀,俗稱“送嫁”。姑娘接受禮物后,則應將夫家定親時所送之“石榴”面包、白糕、紅(米團)、豬肉等分贈親友,以表謝意。
6、催嫁俗稱“起轎腳”,即在婚期前兩天,男方應按商定的禮品項目和數(shù)量,全數(shù)送至女方家,禮盤多至八個。
7、迎親迎親前夕,新郎新娘都要“绱頭”、沐浴齋戒。新娘的绱頭是開臉(用細繩絞去面上的汗毛)、梳妝、縛高髻;新郎只剪發(fā)、剃臉、戴禮帽,并在帽上扎一圈紅髻線,插上兩朵紅玫瑰花,身穿長衫馬褂。迎親的早上,男方用紅轎或花轎、彩旗,請十音八樂隊迎親。
8、拜堂新娘轎到新郎家門首時,除新郎外,其他家庭成員都要回避,并熄滅灶堂里的柴火,寓意“新娘入門無火氣,親人不犯轎頭沖”,以后全家就會和睦相處。新娘下轎后,由媒婆和兩個小孩引至廳堂拜堂。擴展資料新人著裝:新郎穿狀元袍,新娘披戴鳳冠霞帔。狀元袍是由紅色的九品官服變化而來,帽子為烏紗帽,插宮花。鳳冠是飾有銀質(zhì)或其他質(zhì)地的鳳凰模型,霞帔則是紅色的披肩,一般來說,新娘穿紅綢襖褲,繡花鞋,上繡鴛鴦、梅花、蓮花等吉祥圖案。中式的服裝可以去禮服店訂做或租借,在影樓拍攝婚紗照時也可以預定中裝,有些影樓會在拍攝套系中免費借用婚禮當天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