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彩禮判決書案例?
2024-06-17 17:55:31 來源:網(wǎng)絡(l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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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彩禮全部返還)
簡要案情:原告趙某甲(男)與被告趙某乙(女)經(jīng)人介紹認識,2019年2月20日趙某甲向趙某乙及其父母交付彩禮款49000元。雙方未舉辦結(jié)婚儀式,未進行結(jié)婚登記,也未共同生活。后雙方解除婚約,趙某甲向趙某乙及其父母討要彩禮未果,遂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彩禮。
裁判結(jié)果:上蔡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趙某乙及其父母退還趙某甲彩禮款49000元。趙某乙及其父母不服一審判決,向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